结婚的条件之一是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那么养子女可以与亲生子女结婚吗?我国婚姻法是怎么样规定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网友咨询:

陈男是我的亲生儿子,陈女是我的养女,现他们都已长大成人,由于两人长年在一起生活,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近日他们准备结婚,请问依据《婚姻法》的规定,他们之间可以结婚吗?

律师回复: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陈男和陈女之间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但不是自然血亲关系。对于拟制血亲是否属这里所指的血亲,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学理上也存有争议。但婚姻法禁止血亲之间结婚,主要是从生物学意义上考虑的,是为了实现优生优育的目的。因此,这里的血亲仅指自然血亲,不包括拟制血亲。陈男和陈女之间没有自然血亲关系,因此他们之间可以结婚,这也是符合我国民俗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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