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在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这个事情在离婚时是我们经常碰得到的,那离婚时双方都要求房屋产权该如何处理呢?详情请阅读本文了解。

网友提问:

我和老公两个人只有一套房产,现在要离婚了,老公有权要走唯一的房子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原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然而,如今房价高企,取得房屋的一方未必有经济能力补偿房屋一半的价值给对方。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无法支付补偿款,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房屋也会被拍卖,难以实现物尽其用,且徒添法律纠纷。因此,有些法院会责令主张房屋的一方缴纳足额的补偿款到法院,谁有能力缴纳补偿款,房屋就判给谁。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取得补偿金的一方尽管没有房屋,但也可以利用该款项保证其居住和基本生活。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竞价的方式,法院可以主持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就归谁,再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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