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有旦夕祸福,职工向公司递交辞职信的当天,下班回家途中却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此时的职工还能认定工伤吗?如果能,那么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辞职当天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网友提问:

我早上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当天下午5点多,我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能算工伤吗?

律师回答: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此条规定,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应当预留三十日的时间让用人单位可以招录补充人员,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劳动者在此期限内要离职的,用人单位有权不予同意。因此,虽然你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但并不能证明双方当时就协议解除了劳动关系,因此你的受伤仍然算工伤。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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