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二胎政策已经全面放开,任何一对夫妻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那么,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呢?小编参照单独二胎的政策为大家解读分析,欢迎阅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即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以享受的产假:

1、正常生育:98天产假;

2、难产:98 15=113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98 (15*n)。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根据各省市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各省市同时也规定了晚育的产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晚育要求初次生育,而二胎并非初次生育,所以生育二胎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晚育产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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