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但是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具体有哪些呢?

在订立遗嘱时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的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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