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日本签证办理越加便捷,很多中国人都会去日本抢购电器、生活用品甚至是药品回来使用,或者是在网上销售。但是未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擅自进口国外的药品进行销售时触犯法律的。

《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同时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都按假药论处。这就是说,您的两位亲戚未经许可就进口、销售药品,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罪。

《刑法》修改前,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要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才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要件被删除,降低了入罪门槛,只要生产和销售假药,不论是否达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都构成犯罪。所以,在这里我们提醒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谨慎选择,切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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