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破产清算时,清算人享有哪些权利,应该承担哪些职责。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不得牟取非法收入,不得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严格执行合伙清算期间的合伙事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资产)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处理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清缴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处理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参与诉讼)

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人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