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大部分都是磕磕碰碰的轻微交通事故,然而,如果事故双方因为赔偿问题难以协商一致,又不及时挪车,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影响人们的出行。那么,轻微事故造成交通拥堵怎么处罚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事发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规定撤离现场或在现场纠缠,另一方可报警,警方对不肯撤离且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将严肃处理。
如双方都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拥堵,交警将依法强制拖移事故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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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警介绍,当事故双方来到快处快赔中心后,机动车之间各车辆损失2000元以内的,符合互碰自赔条件的,由“服务中心”保险工作人员填写《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加盖保险协会专用章,由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机动车之间各车辆损失2000元以内,但双方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或机动车之间车辆财产损失2000元—20000元,由“服务中心”事故处理民警明确责任,填写《认定书》后加盖公安交警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由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机动车之间车辆财产损失超过20000元,由“服务中心”事故处理民警移交辖区大队,由辖区大队明确责任,填写《认定书》后加盖公安交警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由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同时,交警部门明确规定,对属快处快赔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主动自行撤离现场并到“服务中心”处理的,原则上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 “警告”处罚;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机动车所有人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可并处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