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保卫战中,原配为了保卫婚姻可以不惜一切手段,然而一些过于激烈的手段却有可能触犯法律。本文将为您解读当街扒衣被判侮辱罪的一起案件,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案件详情】
今年4月中旬,微信朋友圈里开始传播这么一条视频:一名年轻女子被几个女人扒去裙子、丝袜甚至内裤,赤裸裸的趴在地上,同时还不时地被甩耳光。从视频中的对话可以听出,被扒衣服的女子疑似与有妇之夫暧昧不清,正室忍无可忍出手教训她。顿时传言四起,都说这段视频发生在平湖。8月,正室罗某被平湖检察院提起公诉。
罗某是一名家庭主妇,孩子刚出生,才8个月大。她的心里一直有根刺,那就是一直与她老公保持联系的女人小丽。小丽是罗某老公的前女友,两人一直保持联系,本以为婚后两人就会保持距离,谁知小丽依然和她老公走得很近,不仅经常通电话,甚至还会给罗某发短信骂她。罗某老公之前坐牢的时候,小丽还会去探望,送这送那。因此,罗某一直觉得这个小丽与她老公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一提到小丽罗某就十分光火,一直想找机会警告一下她。
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提前知道小丽上班时间的罗某带着几个小姐妹来到小丽上班的KTV楼下堵住了小丽,二话没说就动起了手。被突如其来的几个女人围住,小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拖到在地,连衣裙被掀到了脖子处,丝袜和内裤都被扒了。赤裸的小丽只能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罗某及其小姐妹不停地在辱骂她,还不时地甩她几个耳光,而这个过程被人拍了下来。事后,这个视频就在微信上传开了,而小丽选择了报警。
根据小丽的陈述以及微信视频取证,警方很快立案,并找到了罗某(其余人员在逃)。罗某归案后对其当街打骂小丽并扒其衣服的行为供认不讳。
平湖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出于报复和泄愤的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当中强行扒下被害人裤子,公然贬低他人人格,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系共同犯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解读】
正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小三的道德观和婚恋观如何,她的名誉权都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对于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其中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等。
对于这件事,小编以为三方都应该反思。小三的行为是不道德,但如果没有男方的不忠,一个巴掌也拍不响。原配固然委屈,但当众扒衣显然也解决不了问题。爱情不易,还望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