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二者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都实施了诈骗行为。其区别表现为:

第一,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后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第二,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诈骗方法表现为虚构资金用途,以高利为诱饵非法集资,方式单一,后罪方式多种多样

第三,主体不同,后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第四,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后罪对象是某一特定主体的金钱或财物

第五,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不同。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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