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785号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请示》(中再资产发〔2007〕1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98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转让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共持有你公司12,000万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60%。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此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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