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达成如下协议:

1.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注册资本:

经营期限:

2.出资各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3.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各方共同出资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以万元实物出资,占出资额的%

以万元货币出资,占出资额的%

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出资各方共同推举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组建负责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6.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

出资各方亲笔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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