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央确定的“抓大放小”企业改革方针的实施,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逐步实行了一种名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经营形式。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将股份合作制作为以后,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便大面积推广开来,不少城市都开始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对现有企业进行改组与发行,对促进现有企业的改革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那么,什么是股份合作企业呢?股份合作制企业即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的企业。

所谓股份合作制,是指在企业投资方式上采取股份制,即由若干不同的投资者以等额股份的方式共同投资;在股份构成上,以企业职工股为主,并兼而吸收有其他股份,如法人股、国家股等股份;企业分配方式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配相结合的企业经营方式。

原国家体改委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有利于共同劳动条件的改善、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和劳动者长远利益的增加。股份合作制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现阶段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走向共同富裕的一条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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