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共有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外,对共有物的管理,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1)保存行为。(2)改良行为。

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包括保存费用和改良费用。这种偿还请求权是一种债权,如果其他共有人不履行此项债务,应按债的一般规则处理。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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