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后,未去有关部门办理财产的申领、登记、过户等手续,但在遗产情况发生了变化以后,例如被继承人的股票送配股后又增加了股数,又来本处重新申办继承权公证书。对此,公证承办人员的认识很不一致,造成当事人不必要的麻烦。一、继承权公证能否重办的几种观点围绕继承权公证能否重办,理论上存在多种观点,实践中公证人员的做法也不一致,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