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一套婚前按揭购买的商品房,婚后由两人共同办证、装修、居住和还贷。在离婚诉讼中,女方要求分割该套房产婚后的增值部分。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女方的这一请求。法院查明,男方早在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购买了该套房屋并办理了房屋按揭手续,实行等额本息还款,至离婚时已经还款二万余元,婚后,女方缴纳了该房屋的办证费及物业管理费一万余元,两人还花了三万多元对新房进行了装修。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