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提取?

我在芜湖某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现在是试用期第三个月,单位给我在试用期第一个月就购买了五险一金,如果现在我辞职的话,我的公积金能提出来吗?如果可以的话,提取的流程有哪些?如果我待业在家,我之前单位交的医保会作废吗?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1-11-7 9:45:45答复如下:

求问45656465网友你好!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提供以下资料、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外地就业的合同、原单位开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

本市户口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末就业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满二年末就业的证明、原单位开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你拨打电话3883952或3864659咨询一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1-11-10 11:08:31答复如下:

看看61网友,你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连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部分记在职工名下,归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你在原单位正常办理了辞职手续,原单位就应当有义务为你开具公积金提取单。若你和原单位存在劳资纠纷;单位不给你开具公积金提取单,你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以此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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