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政法司2001-10-3010:51:44(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