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发生以实际劳动行为为唯一认定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

劳动合同),该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如何确定?笔者认为:工商登记是工商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否进行了工商登记并非有关组织取得用人单位资格的必须条件,不能因未进行工商登记而否定其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并且,若否定为劳动关系,则对提供劳动方不能予以劳动保障(涉及法定情形下的经济补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对劳动提供者是极度不公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7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8也采纳了该种主张。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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