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带齐下述材料即可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材料如下:(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2)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参考格式(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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