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除了要满足相应的实质要件之外,还需对应满足相应的程序要件。试用期解除程序较一般劳动关系解除而言相对便捷。主要体现于较一般劳动关系解除的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要件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形式无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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