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医疗期,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医疗期的长短也不同。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10年以上的又有别的规定。但不管是哪档工作年限,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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