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庆假期的临近,各单位的值班表也纷纷出炉。某私营单位办公室文员小悦,今年国庆要值4天班。她希望了解国庆节期间的加班费该如何计算?就此,记者9月23日采访了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刘中。

据刘中介绍,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2日、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不一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记者了解到,随着银川市用工环境的日益优化,从2005年开始,我市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未足额领到加班工资的投诉越来越少,近3年的投诉记录则为零。刘中认为,主要原因是《劳动法》实施多年来,企业对加班工资的发放具有了正确认识。同时,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只要用工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行为,可以直接向辖区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