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适用于2011年5月1日----2012年4月30日期间)【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计算发布】

一、死亡赔偿金(《人损解释》No29):1.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年龄X≤60岁16065元/年×20年=321300.00元

B年龄60岁≤X≤75岁16065元/年×(80-X)年=★元

C年龄X≥75岁16065元/年×5年=80325.00元

2.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年龄X≤60岁:3952元/年×20年=79040.00元

B年龄60岁≤X≤75岁:3952元/年×(80-X)=★元

C年龄X≥75岁3952元/年×5年=19760.00元

二、残疾赔偿金(《人损解释》No25):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

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一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100%;(如:云南城镇居民为321300.00元;云南农村居民为79040.00元)二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90%;三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80%;四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70%;五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60%;六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50%;七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40%;八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30%;九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20%;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全额残疾赔偿金乘10%。三、被抚养人生活费(《人损解释》No28)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计算发布】A年龄X≤18岁:11074.00元/年×(18-X)年=★元B年龄60岁≤X≤75岁11074.00元/年×(80-X)年=★元C年龄X≥75岁11074.00元/年×5年=55370.00元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A年龄X≤18岁:3398.00元/年×(18-X)年=★元B年龄60岁≤X≤75岁3398.00元/年×(80-X)年=★元C年龄X≥75岁3398.00元/年×5=16990.00元3、死亡的以上述数据足额计算,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计算。四、残疾用具费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闻言审听,笔动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高悬义剑,拍案而起;人间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压正!【云南(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法律热线1350872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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