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XX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位。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本人承诺如下:1、201X年月日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2、已经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已办结工作交接手续;3、与原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4、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纠纷。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与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承诺人:年月日(赵恒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劳动法专家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劳动法顾问网(www.2008law.com)创始人。赵律师联系方式:hengzhao@foxmail.com,电话:139118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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