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薛2010年4月的工资为:基本工资500元、职务工资300元、工龄津贴50元、加班工资300元、夜班费30元、饭贴200元、交通费补贴100元、通讯费补贴100元、奖金300元,应发工资共为1880元。小薛参加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请问小薛的工资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说法]

最低工资规定并未剔除每月发放的奖金,所以奖金可包含在最低工资中。但不管工资奖金的比例如何规定,职工每月实际到手的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应从最低工资项目中剔除;其他如工龄津贴等,则不在剔除范围之内。

至于补贴,明确从最低工资中剔除的仅为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这三类,其它补贴如副食品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则可计入最低工资。

据此,将小薛的1880元工资扣除加班工资300元、夜班费30元、饭贴200元、交通费补贴100元后为1170元,扣除其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尚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且每月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所以,年底发放的一次性年终奖,不能再“分摊”在每月发放的最低工资里面。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应按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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