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骑自行车顺行与赵某骑自行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赵某被致伤。交通部门认定此事故由赵某承担主要责任,而刘某因其自行车无牌号,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赵某起诉要求刘某按次要责任赔偿损失。

车辆(无论是否是机动车辆)无牌号是否必然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呢,艾朗律师服务团队的姜律师认为: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损害的发生与其车辆制动系统或其他车辆本身的问题有相当的因果关系,无疑可以确定驾驶人具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否则完全可以免责。上例中,赵某受损完全由于其逆行所致,刘某承担次要责任的原因仅仅由于其自行车无牌号,而该情形与损害结果的发生并无相当因果关系的存在。因此,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有专业的北京经济纠纷律师、工伤赔偿律师、法律顾问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房产拆迁律师、医疗事故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全心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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