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医院的正式发票);

2、误工费(未超过60周岁):按住院时间、医嘱出院休息时间、受伤人的户口性质或减少的收入证明计算;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一般为家庭成员)的户口性质或收入情况计算;

4、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8元∕天(江苏);

5、营养费:出院记录上注明“加强营养”11元∕天(江苏);

6、残疾赔偿金:按受伤人的伤残鉴定等级、户口性质或者在城镇工作生活满一年证明进行赔偿;

7、精神抚慰金按受伤人的伤残等级赔偿(江苏3000元—5万元);

8、被抚养生活费按受伤人伤残等级、被扶养继续抚养年限赔偿;

9、交通费:交通费发票,也可法官酌情判决;

10、财物损失:需要物价部门鉴定书、维修发票。

也可来电咨询江苏-沭阳郑律师手机:15052751050或0527-83550090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