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指的是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而独立的男性带薪陪护假,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提供机会保证,将会是陪产假立法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表明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朝着先进的理念又迈出了一大步。那么,上海市对于陪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

上海市对于陪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上海:配偶陪产假10天。

法律依据是根据2017《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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