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证明书样本:

存根第 号

本单位与——同志签订的劳动合同 , 依据 ——— ,于————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

经办人 : ——————

————年——月——日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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