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登记离婚这种途径实现离婚,需要得到国家相应机关的认可,才能产生既定的法律效力。那么,要想通过登记离婚这种方式实现离婚目的的人需要到哪个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呢?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因此,一般情况下,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特殊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这个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根据本行政区实际来决定。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