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感情出现破裂后,双方协议不成,一方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总是担心先提出离婚理亏,怕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导致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有时另一方也威胁说,谁先提出诉讼离婚,就是谁对不起这个家。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没必要的,另一方的威胁也是没有道理的。首先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公民婚姻自由的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不得买卖和胁迫结婚。同时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任何一方在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如协议离婚不成,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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