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自行辩护,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但是更多的是委托辩护。那么,委托辩护人有什么要求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委托辩护人有什么要求呢
1.委托时间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人员要求
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3.告知义务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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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