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施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也是有期限的。那么,监视居住期限可以折抵管制期限吗?如何折抵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视居住期限可以折抵管制期限吗,如何折抵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的适用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监视居住的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管制期限。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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