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办理完遗嘱公证之后,因为心意有所变动,后悔当初订立的遗嘱内容,那么,后悔了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遗嘱公证以后后悔了怎么办的具体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遗嘱公证以后后悔了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需要遗嘱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在公证员面前做出在自己去世后如何处理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经公证证明予以合法性确认。

遗嘱公证的优势?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当您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且不易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能更好地体现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愿。

相关法条

[1]《继承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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