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最大的特点是快捷便利,债务人需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如果在异议期间未提交书面材料,那么支付令会生效。那么此时对于支付令不服应该怎么办?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对法院的支付令不服怎么办

对法院的支付令不服可提出书面异议。

我国民诉法作出了如下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带来的相关总结。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在线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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