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即督促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债权人如何申请支付令?下文为大家详细分析解答!

债权人如何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其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所以有快速便捷的特点。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以下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附:

管辖法院:

1.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

2.两个以上法院有管辖权的,可以向其中一个申请

3.向两个以上法院申请的,由最先立案法院管辖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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