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遗嘱,一份公证遗嘱,一份代书遗嘱。但在公证遗嘱未撤销的情况下,哪个遗嘱的效力更高呢?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的效力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证遗嘱撤销前新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刘老先生过世后留下了两份遗嘱,一份是生病前和妻子去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但是刘老先生在病中,刘老先生二儿子夫妇尽力照顾,于是,刘老先生为感激儿子儿媳对自己的照顾,又找来朋友陈先生、甄先生及王先生为自己代书,留有一份代书遗嘱,上述财产份额归二人继承。不久,刘老先生因病死亡。

解答:

公证遗嘱未撤销新的代书遗嘱无效。《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在数份遗嘱中,以被继承人最后所立遗嘱有效。

刘老先生留下两份遗嘱,一份公证遗嘱,一份代书遗嘱。但在公证遗嘱未撤销的情况下,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代书遗嘱虽然是最后所立遗嘱,但是因公证遗嘱未撤销,所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他遗嘱均归于无效。虽然刘老先生本意修改遗嘱,但未履行法定程序,所以其最后所书代书遗嘱无效。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