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越来越关心自己舌尖上的事情,也就是食品安全。但是大家对于消费维权却又有些迟疑,那么保质期内食品变质,销售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保质期内食品变质,销售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前几天,我在商场购买了一袋密封的鱼肉肠,当时我留意到还没有过保质期。回家后,我发现鱼肉肠已变质,不能食用。我找到商场要求他们赔偿,商场负责人却说,他们出售的食品没有超过保质期,索赔应找食品的生产厂家。请问,保质期内食品变质,销售者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分析:

销售者应当赔偿。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食品卫生法规定,销售者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商场销售变质的鱼肉肠,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依据民法的有关规定,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有责任的生产者追偿。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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