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离婚后可否提精神损害诉讼?下文为大家详细分析。

离婚后可否提精神损害诉讼

你不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2014提出和丈夫离婚,原因是他在外和一女子长期同居。为了快刀斩乱麻,离婚时,我没有向前夫提出任何请求。现在,法院的判决已送达,我们已离婚,但我后悔了。请问,我还可不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你不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第46条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这就是说,你作为无过错方,提出和你前夫离婚时,应该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当时你没有提出,就视为对权利的放弃,现在也就丧失了请求此项赔偿的权利。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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