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那么,原告撤诉之后是否还能再起诉呢?再次起诉的话,法院会不会不予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网友咨询:

我因遗产纠纷起诉后,发现目前的证据对我不利,我想撤诉并搜集相关证据。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准许吗?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相关法条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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