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那么证人出庭期间的经济损失怎么计算?我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证人出庭作证经济损失费用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交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相关规定: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相关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证人的出庭费用一般由申请人交纳。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在线咨询,都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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