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职工是否有补偿?首先需要确定职工与破产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然后企业宣告破产时,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应当向职工支付补偿金。那么具体该怎么支付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就这一问题为您提供解答,欢迎阅读。

企业破产职工如何安置和补偿

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终止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职工能够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破产职工如何安置和补偿的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若您阅读后还有疑问,欢迎登陆华律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相关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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