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校培训的时候,驾驶员停车都要先观察汽车周围是否有障碍物,乘客下车也应该如此,以免造成事故。那么如果乘客下车开门撞伤骑车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乘客下车开门撞伤骑车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法官释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乘坐机动车时,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柴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下车开启车门时撞击到电动车是亢某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亢某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责任。法院酌定柴某的责任承担比例为60%,陈某因未按规定停车,责任承担比例为40%。

案例:

2013年8月30日,柴某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柴某开启左后车门下车时,刚好撞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的亢某,造成亢某受伤、车辆损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柴某负全部责任,亢某无责任。陈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柴某及保险公司承担各项损失。

相关法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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