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必有一方要承担实际抚养子女的义务,而另一方虽然不需要扶养夫妻一方,但却要就离婚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承担起责任,那么,什么是离婚孩子生活费?它的标准又是什么?下面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生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生活费呢?夫妻结婚后有了孩子,在离婚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的离婚孩子生活费的问题。离婚孩子生活费是满足离婚后子女日常生活开销的支出费用,而且,离婚孩子生活费只是孩子抚养费的一部分。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生活费的标准,给多少?

离婚孩子生活费的标准,给多少?这个离婚孩子生活费以离婚夫妻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也就是说,至少要满足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比如说,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为480元/月,北京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00元/月,那么北京离婚孩子生活费的标准肯定要高于这个标准。

另外,我国《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参考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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