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在民事诉讼中,送达是相当重要的事情,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家对法院文书送达的不了解来诈骗,那么法院文书送达的方式到底有哪些?我们应该怎么去避免被骗?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而完成送达的方式。

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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