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今年8月份证监会《指导意见》和专项检查行动出台之后,众筹投资者心头就一直打鼓,股权众筹到底有没有长远的路可以走。在这个月16号,国务院常务会议给了大家明确的指示,众筹是具有潜力的。下文华律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股权众筹发展的新机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汇报,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推向纵深;部署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用新模式汇聚发展新动能。会议提出,要利用“互联网 ”,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有效汇聚资源推进分享经济成长,助推“中国制造2025”,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在此次会议中,国务院再次强调要以众筹促进融资,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

这次会议内容一出,着实给参与互联网金融,尤其是参与股权众筹行业的从业者和投资人打了一针强心剂。在今年8月份证监会《指导意见》和专项检查行动出台之后,原本发展趋势良好的股权众筹行业如泼了一盆冷水,不少投资机构和投资人都停下投资脚步,处于观望状态。股权众筹何去何从也成为一个让行业参与者闹心的事情。但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着重强调众筹作用,肯定股权众筹在扶助小微企业上发挥的重要作用,是在国家层面上对股权众筹的肯定。

从这次会议的时间点我们可以透视到这样一个问题,证监会专项检查处于收尾之际,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股权众筹做出肯定态度,这也印证了智锐创想CEO刘自红在之前采访中提到的观点,“国家还是鼓励股权众筹的发展,证监会的检查是为了避免股权众筹行业野蛮生长,造成后期乱象丛生。”

股权众筹的兴起是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家鼓励大众创业,就必须有民间机构承担创业创新中金融服务的重任。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股权众筹行业将再次迎来发展新机,并比之前更合乎规范。

注:为表述方便,此文“股权众筹”指“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相关法条

[1]《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2]《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4]《证券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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