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货币虽然在这一两年降温了,但是交易的人数还是比较多。那么个人通过互联网交易虚拟货币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对这方面的问题还不太了解,今天华律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次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81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法条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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