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通过划拨可以取得,但是是法律规定是有使用年限的,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划拨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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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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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八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九条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条

[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一条

[5]《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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