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现代社会受到特别保护,对于一些工作难度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种,法律规定了女职工是不能从事该工种。那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内容有哪些?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人工装卸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相关知识: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实际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华律网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相关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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